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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

2023-05-04 12:35:40 来源:法务网
一、

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

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是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,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,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。


(资料图片)

法律依据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 

1.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 

2.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 

3.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 

4.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 

5.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二、

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

找法网提醒您: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:

1.离婚起诉状两份。

2.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,也就是结婚证原件。如果原件丢失,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。

3.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、复印件。

4.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。

5.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,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。

6.婚后夫妻感情变化、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。

7.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。双方收入、存款、债权债务等证明,如单位证明、债务债权人姓名、住址等。

三、

诉讼离婚需要多久

1.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,期限为六个月;

2.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,还需延长的,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再延长三个月。

3.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,审理期限为三个月;

4.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

5.即是说,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(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)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,期限为三个月。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,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(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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